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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支持宝鸡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07 09:26:17 阅读: 来源:藤席厂家

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宝鸡转型突破”这一主题,现就2012年用好用活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全市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围绕全市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准确把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根据201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等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为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着力满足实体经济信贷需求,初步确定2012年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带动全市社会融资规模突破160亿元以上。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为关键,以构建分层有序、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为目标,以推动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为主题,以增强金融机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重点,着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管机制,显著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

(三)主要原则:

——坚持宏观调控和区域发展并重的原则。金融宏观调控是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在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必须正确处理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以稳求进、以进促稳,不断拓展金融宏观调控的弹性和空间,为保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逐步取消各种不必要的金融管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通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积极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秩序,根据市场需要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促进形成功能互补的金融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坚持多方协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加强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市场参与主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各方社会资源的凝聚效应,形成金融支持宝鸡实体经济发展的合力。加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用足用好用活各项特殊优惠政策,形成产业规划指导、财税政策扶持、金融服务支撑的协作联动机制。引导民间融资和外部投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融资能力,实现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二、着眼扩大社会融资规模,努力拓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

(四)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信贷资金较快增长对实体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各金融机构要利用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金融扶持政策,满足全市实体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确保今年信贷增幅不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和GDP增长水平。信贷资金的高位增长要以项目带动战略为主导,鼓励金融机构及时跟进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加大信贷对连霍高速市区段、宝汉高速西线等重大交通项目,中铁宝桥扩能改造、宝钛工业园钛材加工、宝成航空精密制造工业园、农夫山泉饮用水生产线等重大产业项目,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油气钻井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效高精度齿轮机床技术创新平台、数控磨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型投资项目,城市“东扩南移北上”、增强“副中心城市”服务功能等城镇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五)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研究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开展债券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实体经济发展中的直接融资比重。深入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鼓励企业运用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公司债、区域集优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有效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协助解决影响企业上市的困难和问题,加快西凤酒业、瑞科新材料、力兴钛业等企业上市步伐,推动完成红旗民爆、秦宝牧业首发上市。挖掘和培育上市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力促具有经济优势和良好成长性的企业上市融资。

(六)稳步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银行、保险、企业”合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发展,通过加速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来缓解“融资难”矛盾。合理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通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私募和风投基金,有效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的融资困难。探索集体土地(林木)使用权以及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抵(质)押融资业务,加快推进并购贷款、供应链融资等新型业务发展。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尝试开展信贷资产转让等证券化业务,继续推动商业票据市场加快发展。

三、着力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推动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七)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和产业融合。加大信贷支持宝烟调整产品结构、宝石机械技术改造、西凤酒扩容扩建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钛材料和核级锆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信贷支持宝钛集团、宝石钢管、宝石机械、秦川集团等企业战略重组,推进传统产业间交叉渗透和重组融合。加大信贷支持麟北煤田开发、郭家河煤矿达产达效、甲醇生产铁路专线等项目建设,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信贷支持高新区钛管生产线、太阳能光伏基地、蔡家坡产业项目等建设项目,打造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大信贷支持县(区)工业园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形成产业特色突出、优势聚集互补的发展模式。

(八)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增加现代服务业的信贷投放,加快提升服务业贷款占三次产业贷款的比重。探索以仓储设备、运输车辆抵押和集团担保的方式,扩大对物流信息化、物流运输场站、商贸物流园等项目建设,以及对西部物流、华誉物流等企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加强旅游景区非现金支付环境建设,扩大法门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关山草原生态旅游开发、太白山国家级旅游产业新区、千湖国家湿地公园、古羌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区等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信用好、有市场的旅游开发企业以景区经营权和收费权质押获得贷款。积极满足文化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扶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周秦文化产业示范区等基地建设,以及周原、九成宫等遗址保护开发、凤翔泥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影响力。积极为代理、法律、经纪、咨询、公证、广告、会展等中介提供咨询和资金结算服务,加大会展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的信贷投放。

(九)不断改进和完善“绿色信贷”。从节能环保、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对项目贷款进行分类,通过发放“绿色贷款”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坚持有扶有保有控的信贷原则,积极加大对风能和太阳能开发、可再生能源发展等项目,工业园区循环产业链建设、南山北坡和渭河堤防绿化、高速公路沿线林带建设等项目,落后淘汰产能企业综合整治、高耗能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等项目,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生态市活动等项目的信贷支持。从严控制不符合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淘汰落后产能要求的项目或企业贷款,力促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助推万元GDP能耗下降3.5%的目标顺利实现。

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发挥中小企业在实体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十)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扶持力度。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不断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确保中小企业信贷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小微企业信贷增量高于上年同期,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中小企业贷款增速。按照陕西省《关于印发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金〔2011〕29号)和《关于确定2011年度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地区的通知》(陕财办金〔2011〕34号)精神,对岐山、眉县等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县当年发放中型企业贷款平均贷款利率上浮超过25%的金融机构,如其当年中型企业贷款发放额较去年同比增长超过20%,且当年全部贷款增量存贷比高于70%,财政部门对其当年中型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0%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对岐山、眉县当年发放小型企业(含微型企业)贷款平均贷款利率上浮超过30%(与每年年末基准利率相比)的金融机构,如其当年小型企业贷款发放额较去年同比增长超过20%、且当年全部贷款增量存贷比高于70%,财政部门对其当年小型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0%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

(十一)推进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从中小企业特点出发,细分企业类型和融资渠道,积极推广动产(权利)担保贷款、互保联保贷款、循环自主贷款等多种信贷创新产品。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范围,围绕应收账款、存货等创新多种物权组合担保形式,大力发展供应链、产业链融资业务,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信贷产品。进一步简化中小企业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企业量身定制信贷、结算、结售汇、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切实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五、加快发展民生金融步伐,积极创造实体经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二)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推进全民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在资信审查、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贷款额度提高至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继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长效机制,适当降低反担保门槛并逐步取消反担保,有效推动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转军人、零就业家庭等群体就业问题的解决。

(十三)切实满足改善型住房的需求。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支持力度,推动新开工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房和城乡公益性、康复中心建设项目顺利进展。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积极满足首套房家庭的合理贷款需求。根据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购房用途、住房性质、抵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切实做好差别化房地产信贷政策的落实工作。

(十四)着力发展辖区居民消费信贷。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强消费信贷政策宣传和普及,正确引导居民参与消费信贷。积极拓宽消费信贷业务空间,大力推广和使用信用卡等消费,支持教育、住宿、餐饮、旅游、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商品零售等个人消费服务全面发展。结合实施“万村千乡”工程等支农惠农政策,努力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六、不断强化县域金融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实体经济发展的中间差距

(十五)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措施。按照《关于印发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金〔2011〕7号)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认真落实《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对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按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执行。达标且财务健康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还可按其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申请支农再贷款。

(十六)继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按照“强畜、优果、稳粮”的工作思路,发挥涉农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骨干作用,提升信贷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水平和能力,加快推进标准化养殖基地、优质果品蔬菜基地、国家级省级产粮大县建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重视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互动,加强与各种形式信用互助担保联盟的合作,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鼓励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以及动产质押贷款等产品发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产权抵押等金融服务,拓宽农业农村发展的融资渠道。加大发展节水灌溉、治理水土流失、改善能源结构、改造中低产田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知名品牌果品区的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和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支持农业高科技企业、生态型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满足农业装备、关键零部件等物资生产的信贷需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康发展。

(十七)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根据县域基础设施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确定信贷投放的重点。加大对扩张县城规模、增强承载能力、吸引农民进城以及建设省级重点示范镇的信贷支持,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集中。依托实施突破西山战略平台,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银行卡、资金结算等金融服务。发挥扶贫贴息贷款的扶助作用,重点扶持推动北部乔山、西部关山、南部秦岭山区连片扶贫开发,推动全市6.9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完善对县城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的金融服务,促进城区居民改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

(十八)积极支持民贸民品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民贸贴息优惠政策,扶持穆斯林用品和清真餐饮产业发展壮大。承贷银行发放民品贷款利率执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不足一年期仍按一年期基准利率下浮2.88个百分点执行。人民银行将继续对承贷银行发放的民品贷款给予年利率2.88%的利差补贴。

七、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努力提高实体经济发展的外向型水平

(十九)加快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建设全国石油装备、机床工具、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组织开展贸易融资等业务,支持涉外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创新外汇产品,推行适合企业与不同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结算与融资业务的产品,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二十)着力改进外汇投资服务。促进投资便利化,简化外商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支持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宝鸡设立结算中心、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完善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重点投向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群,改善利用外资的质量和结构。创新各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促进企业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拓展人民币在贸易投资中的跨境使用,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提升对外开放的结构和层次。

八、改进完善金融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使用效率

(二十一)不断夯实支付结算基础设施。以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鼓励支付产品创新。以加大受理环境改造力度、增加公共领域受理终端布放、升级自助终端设备为重点,大力拓展金融IC卡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医疗、公共缴费、小额交易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各类支付机构发展电子支付业务,为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支撑。培育地方性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普及网上银行、移动支付,降低银行卡使用风险,推广以电子商业票据为主的其他票据的普及应用。

(二十二)切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鼓励各类支付服务组织向农村市场延伸,提高农村地区跨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处理效率,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代理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范围,提高支农惠农服务水平。鼓励在国家粮食收购、果蔬等各类专业市场应用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支持农村地区开展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新业务。

(二十三)全面提升国库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宣传,扩大电子缴税业务种类和使用范围,提升横向联网系统覆盖率,提高电子缴税业务量和加快税款入库速度。以服务出口企业退税为突破口,建设完善退库电子化系统。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推进国库办理直接支付业务。开展国库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现金流和国库库存预测分析,提升为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四)稳步提高现金供应保障能力。按照“总量满足、结构合理、票面整洁、持有者放心”的要求,完善人民币流通预警监测网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交易的合理现金需求。推进残损人民币回笼销毁工作,合理调节流通中人民币券别结构,全面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充分发挥城乡反假货币网站和三级鉴定管理中心的作用,加强反假货币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构建服务实体经济的人民币流通绿色环境。

九、加强多方协作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环境

(二十五)大力营造有利的货币金融环境。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适时调整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有关参数,提高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传导绩效。扎实推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科学运用评估结果,发挥信贷政策指导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提高利率定价的水平。

(二十六)积极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新型金融组织接入征信系统。以信贷市场为重点,引导银行业建立内外部相结合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快培育发展信用评级市场。

(二十七)构建多方协作的政策扶持环境。围绕增强特色优势产业支撑、突破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提升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引擎等诸多方面,加强各项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抓住近年宝鸡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有利时机,积极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带动金融资源的持续投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风险缓释作用,利用市场机制配置金融资源,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十八)建立健全高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做好异常金融机构风险提示及相关管理,防止因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而对实体经济产生冲击。构建金融安全防护网,密切关注“影子”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改进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手段和方法,加强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的监测分析,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对实体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冲击。通过综合执法检查促进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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